准生证(生育证)、出生证明是上户口所需资料,我国多数地区新生儿户籍办理要求、流程基本一致。为方便未婚生子孕检、生产等事宜,针对没有结婚证私立医院试管或单身怀孕后的建卡、建档孕检等相关手续办理,特整理全流程攻略以供参考。
1单身怀孕准生证办理
准生证,又称计划生育服务证。法律法规上有要求,没有结婚证办不了准生证,且不同地区对未婚生子落户男方或女方有明确规定,针对异性情侣来说,建议孩子出生前办理结婚证而后按当地规定办理准生证。
为方便人民理解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我们以北京准生证办理材料与要求为例。
办理条件:1、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北京市户籍;2、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
准生证办理基础材料:
- 1《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 2夫妻双方户籍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身份证、军人军官证、外国公民护照等)
-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4已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离婚后再生育、非遗传性病残子女且无法满足正常劳动力(其中1个)等特殊情况《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历次《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查档章,在档案馆存档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馆印章)。
根据《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法》,在无法提供准生证的情况下,宝宝出生后需缴纳一定罚款,当地计生办才能给你准生证或已交罚款票据,而后按未婚生育落户流程(计划外生育)办理宝宝的户籍。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又称之为计划外生育。未婚生育的,属于违法行为,违反的是《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但是不涉及刑事犯罪。
2未婚生子出生证明办理
出生证明,也被叫做《出生医学证明》,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开出的一项证明。这份证明详细记录了宝宝的出生情况、与父母的血亲关系,对宝宝而言至关重要。同时也是申报宝宝户籍及国籍的重要证明材料,具有法律效用。宝宝作为公民之一,必须有这样一个证件证明自己的身份。
出生证明办理流程:
- 1父/母一方身份证原件。
- 2医院出具的宝宝《出生医学记录》。
- 3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
- 4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制发,各级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或委托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监督管理,并负责发放有关使用单位。针对单身或未婚生育的新生儿给予基本的人权保护,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简单来说非婚生子女同样拥有出生证明。
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应当根据国务院和各个地方的法规来办理登记户口。没有结婚证建档产检不受影响,后续生产同夫妻合法生育流程一致,非婚生子女(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于一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向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同时,规定指出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未婚生子抚养权不受影响。
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一方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