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部规定:避免双胎,严禁三胎及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对于三胎及以上的妊娠必须实施减胎术(如出现一个胚胎分裂成两个胎体即所谓单卵双胎的情况,如是做试管婴儿则胎体数将多于移植的胚胎数,施行减胎术通常减去这种单卵双胎的胚胎,因这种胚胎发生连体胎儿、双胎输血综合征的可能性较大)。
双胎建议减胎,在下述情况下双胎要求减胎:个矮尤其低于1.53米、年龄偏大尤其是超过38-40岁者、有高血压病史、试移植时或以前已发现宫颈(可能)松弛、存在子宫肌腺症或较大子宫肌瘤尤其是肌间肌瘤、有剖腹产史或肌瘤挖除等子宫手术史,减胎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可能发生的子宫破裂。一旦发生子宫破裂,尤其是在孕早期及孕中期(虽然极罕见),往往事先无任何征兆,短期内大量出血、胎儿死亡,处理稍不及时可造成孕妇死亡。
多胎妊娠于产前及产后引致的母婴并发症也较单胎高得多。于胚胎移植后整4周必须行阴道B超检查以及早发现多胎。见到胎心即认为胚胎存活,越早行减胎越安全、容易。多胎妊娠减胎术的常用方法是用16G的穿刺针经阴道穿过子宫壁刺入欲减灭胚胎的胎心搏动处以负压吸引。操作前后要用抗生素预防感染一周左右。术后保胎治疗。术前检查阴道洁净度、血常规及出凝血情况。操作较简单,对被保留的胚胎几乎没有影响。减胎术的副作用及并发症有:孕妇出血、宫内感染、脏器损伤;减胎术为宫腔内操作,可能导致全部胚胎流产;既使正常减胎术后仍有可能发生流产;由于宫内胚胎发育着床的情况各异,个别胚胎有自然停止发育的可能,故减胎最后的结局可比预期保留的胎数少;如出现减胎失败即减灭的胚胎后来发现继续存活,此时可能需要流产全部胚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