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讲赴美生子的合法性、孕妇入关遣返、移民的解答美国是以规则立国的法治国家,美宝爸妈根据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1. 赴美生子, 孩子的身份问题美国主要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初生婴儿的国籍。根据 1868 年宪法第 14 条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可以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也就是在美国出生的孩子享有“出生公民权”,自然获得美国国籍,而不论其父母的国籍、肤色和法律身份。
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保持“出生公民权”的国家,本土出生的新生儿除了获得美国国籍,也享有相应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医疗保险、各类补助金、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kindergarten 到K12一共13年免费义务教育和大学低息助学金等。比绿卡持有人更优越的,这些“婴儿”长到21周岁,便可以为父母及兄弟姐妹申请移民美国。
2.赴美生子,其意图有违反游客身份吗?B-2允许来美生子吗?
在法理和民事关系层面解读,所谓的“法不禁止皆自由”。当前美国法律没有禁止中国孕妇持旅游签证(B-2)在美生子,这是得到美国政府的普遍认同(例如美国驻法国使馆和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网站上就有明确这点)
另外,B-2签证是颁发给赴美旅行娱乐的申请人,正如美国政府网站显示的信息,B-2包括“旅游观光”、“医疗”以及“其他联谊、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如果将中国孕妇申请B-2签证来美生孩子解读为“医疗”或参加“服务性质的活动”,那就是顺理成章的合法行为,符合游客的身份。
既然美国没禁止来美生子,为什么美国使馆经常拒签孕妇呢?很多人对此表示不理解。美国海外签证官的对孕妇的拒签,并不是赴美产子违反了美国的某一法律,而是因为美国移民法赋予海外签证官很大的事实裁量权,签证官行使裁量权而拒绝签证申请。
根据INA法案214(b)条款,海外签证官对签证申请人进行严格的事实审查,首先一律假定申请人“有移民倾向”,然后由申请人没有移民倾向。如果海外领事馆的签证官整体上认可申请人的主张和信用,且没有移民倾向,就会颁发签证;
假如签证官权衡申请人的整体状况,觉得申请不契合美国移民法和签证目的,就会拒签。虽然美国国务院有权检查签证案例的断定状况,但其管辖范围仅限于司法解释,而不是裁定事实。海外签证官关于一切签证都有最终断定权。
在实践中,签证官会对B2签证申请人的情况作一个整体衡量,并不会简单地因为申请人怀孕了就拒签。例如签证官会考虑孕妇有没有故意隐瞒本身到美国的真正动机,有没有对签证官说谎。
假如存在这样的行为,签证官就以为申请人缺乏诚信而拒签。又如,当孕妇照实赴美生子的目的,签证官会思索申请人能否会滥用美国的医疗福利制度,能否有足够的财政才能支付其一切支出。假如签证官存有疑虑,也会拒签申请。总之,签证官会从整体上权衡,对签证申请作出一个最终的判别。
3. 美国海关有权仅仅因为“怀孕了”就拒绝游客入境吗?海关有权检查一个外国孕妇的身体吗?有没有隐私权和due process 的问题?
赴美产子父母拿到美国游览签证,并不表示能够万事大吉、万事大吉。入境美国,海关及边境维护官员还是有可能查询他们,以至回绝入境。正如海外签证官一样,美国海关和边境维护局官员有很大的权利,他们既能决议旅客能否可以入境,又能决议旅客入境逗留的期限。
美国联邦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的发言人克鲁兹(Jaime Cruiz)指出,美国没有特别的法律或者条例,仅仅因为妇女“怀孕了” 就拒绝游客入境。美国移民法也没有禁止赴美生子的相关规定。那些被遣返或者禁止入境的人是因为没有如实回答海关官员的问题,存在欺骗或诈欺等行为。
他进一步指出,假如赴美生子的孕妇被海关及边境维护官员挡下,他们会讯问孕妇能否自行支付医院的费用、如何支付费用、在哪里寓居等问题。海关会检查入境者的护照能否过时,能否有合法的理由进入美国等。
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官员可以挡下任何人问话,但并不能检查孕妇的身体,除非当事人同意或者法律有其他特殊规定。在美国, 哪怕是警察, 要搜查人的财物, 房子,身体,都需要合理事由(probable cause)及法院搜查令,人命关天的情况除外。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联邦政府)“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第十四修正案第二款规定:“任何州,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以正当法律程序限制地方各州。
自1965年格瑞斯沃德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就确定隐私权是受正当法律程序保护的基本权利,并适用严格审查标准。官员未经同意检查孕妇的身体行为,毫无疑问已经触及孕妇的隐私权,本应受到宪法保护。
同时,美国宪法很少把外国人地国籍作为享有正当性程序权利的一个条件,也就是美国政府一般会给予外籍合法入境者(甚至非法居留者)一个公平的机会以纠正或反驳政府的不当行为,保护外国人的宪法权益。
但理论上,美国宪法只适用于美国疆土。依据美国联邦法院的判例,进入美国疆土的外国人才赋予宪法的合理程序权益;没有进入美国领土的外国人,并不能享有该权益。为此,当孕妇被官员挡在海关,法律意义上并没有进入美国疆土,不受宪法的合理性程序维护。
4. 海关通常会以什么理由拒绝孕妇入境呢?美国海关及边境维护局每年会回绝上万人进入美国。回绝外国人进入美国的缘由包括:不合理的游览文件、受法律制止的行为或者企图、不契合免签项目的游览、走私制止物品、有立功行为或历史、违背移民法等。其中违背移民法包括:逾期拘留、尝试运用假文件进入美国、触及国度平安问题等。
在实践中,孕妇进入美国海关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第一,要诚实回答官员的问话。第二,要准备好充分的财务证明,以备查问。
美国官员和民众特别担忧海外孕妇滥用美国的医疗效劳,以为海外孕妇没有交纳任何税费,就不应该享用美国的福利。
但是假如孕妇可以提供如何支付医疗费用的证据,就可以解开海关执法人员的质疑和顾忌,顺利入境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