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俄罗斯新冠肺炎疫情仍然严峻,中国驻俄使馆建议您“非必要,不旅行”。根据国内要求,现对自俄赴华人员行前检测要求调整如下:
一、自俄赴华人员须在登机前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鼻咽拭子)和一次血清抗体检测
首次核酸检测须于登机前第7日在驻俄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按航班起飞日减7天计算,例:9月10日起飞的航班,9月3日做检测)。第二次核酸检测由航空公司于登机前48小时统一组织,同时进行血清抗体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须在不同的检测机构进行。
二、严格执行登机前闭环管理和健康监测
(一)中资企业项目人员须进行21天闭环管理
在俄中资企业(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项目人员回国,须提前21天(按航班起飞日减21天计算)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不与外界接触。如第一次核酸检测阳性或隔观期间出现症状,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其密接人员亦照此办理。
有关企业须出具隔离证明函,内含回国人员姓名、护照号、隔观起止日期、隔离地点等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二)其他赴华人员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
所有赴华人员登机前首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为期7日的自我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一),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三、既往感染人员康复3个月后方可申请健康码
既往感染人员申请健康码,须额外提交登机3个月之前的1次胸透检测(X光或CT,注明肺部无异常或新冠已治愈)、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胸透后检测,两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
四、驻俄使领馆将依据上述更新发布关于自莫斯科出发赴华航班旅客关心的“双检测”等常见问题解答(第二版),敬请参阅。
本通知自即日起实施。驻俄使领馆保留对本通知和常见问题的解释权。
驻俄罗斯使馆领事保护电话:0074999518661
驻圣彼得堡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8127137605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4212340572
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221509999
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647301058
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020780873
驻喀山总领馆领事保护电话:0079172734789
- 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中俄文).pdf P020210901025451190301
- 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中英文).pdf P020210901025451608223
- 俄罗斯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指定医疗机构信息(2021-09-01更新).doc P02021090102545165985